是的,这是联邦法规明确规定的硬性红线:一旦全职CPT累计使用达到或超过12个月(365天),你将永久失去申请毕业后OPT(Post-completion OPT)的资格,没有任何例外或补救措施。
这项规定来自于联邦法规 8 CFR 214.2(f)(10)(ii)(A),它不是“减少OPT时间”,而是“全有或全无”的规则:
全职CPT < 12个月 → 你仍然有资格申请完整的12个月OPT
全职CPT ≥ 12个月 → OPT资格 = 0,连1天都没有
1. 什么情况会被计入这“12个月”?
理解这个“红线”的关键在于准确把握以下三点:
“全职”的定义:每周工作超过20小时(含20小时)即算作全职CPT。如果你的CPT授权是每周20小时,就已被计入全职类别。
“累计”的含义:12个月是累加计算,不需要连续。你本科期间的全职CPT和研究生期间的全职CPT会加在一起计算。
最危险的“叠加陷阱”:如果你同时做两份兼职CPT,每份都是15小时/周(合计30小时/周),这会被美国移民局认定为全职CPT,计入12个月的限制。
2.全职 vs. 兼职CPT