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规的核心条款是:完成一个美国F-1硕士后,原则上不能再通过第二个同级硕士项目维持、恢复或取得F-1身份。但这里有一个关键分水岭——你的第一个美国硕士是什么时候完成的?这决定了你是否仍然拥有二硕的可能性。
✅ 9月15日之前完成第一个美国硕士——仍有机会
新规设置了过渡安排:在新规生效日前已完成的美国F-1硕士,不计入新的同级学历限制。如果你属于以下情况,9月15日后仍可能申请二硕:
目前正在OPT或STEM OPT期间,且硕士已在9月15日前完成——这是最典型的“仍有二硕资格”群体
已在9月15日前完成一硕,新规生效后才开始考虑二硕,只要第一个项目在9月15日前完成,就不触发同级学历限制
持有的是美国境外取得的硕士学位——限制针对的是“以F-1身份在美国完成”的项目,海外硕士学位本身不受新规影响
但需要注意的是,即使二硕获得新学校录取,入境时的“学习目的”仍可能被CBP询问。如果发现学生在短时间内连续攻读两个相似方向的硕士,可能被质疑“以工作为目的、而非真正学习”。建议在签证面试和入境时准备好充分的解释——比如第二学位是为了填补技能空白、或转向一个与第一学位完全不同的领域。
❌ 9月15日之后完成第一个美国硕士——基本失去二硕资格
如果硕士项目在9月15日之后才完成,新规将适用,原则上不能再以第二个硕士作为维持或恢复F-1身份的依据。即使新学校已录取并签发I-20,学校签发I-20、USCIS批准I-539、CBP准许入境是三个不同的决定——学校愿意发I-20,不保证身份延期必然获批。对于2026年秋季入学的学生来说,如果项目在2027年或之后毕业,基本可以确定无法通过二硕来延续身份。
对于已经在读二硕的学生
如果新规生效当天(9月15日)你已在美国境内、以有效I-20合法就读二硕项目,可以按照过渡规则继续完成当前项目,不需要立即停止就读。但毕业后,如果该二硕与之前的硕士层级相同,且第一个硕士是在新规生效后完成的,将不再有资格获得新的OPT。这意味着你虽然可以读完这个项目,但毕业后没有工作许可,必须马上离境或转换成其他身份——这是很多已经在读二硕的学生没有意识到的风险。
如果二硕未开始,需要提交I-539
如果第二个硕士尚未开始,需要通过新项目延长F-1停留期限,通常需要先取得学校签发的新I-20,再向USCIS提交I-539身份延期申请。也可以选择离境后凭新I-20重新申请入境,但需承担入境被拒的风险——CBP官员有权拒绝那些被认为“以赴美工作为主要目的”的申请人。
海外硕士学位怎么办?
如果你此前在美国以外取得的硕士或博士学位,新规的“同级限制”并不直接适用——限制针对的是“以F-1身份在美国完成”的项目。但需注意,持海外博士学位申请美国硕士项目,仍可能面临F-1签证面谈或入境时关于“学习目的合理性”的询问。签证官有权根据个人情况决定是否签发签证,海外学历不能自动豁免新规的限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