OPT期间能不能回国可以分以下三种情况
第一种情况:在申请OPT、尚未拿到EDA期间
尚未毕业、重新入境日期早于毕业日期,那么你可以使用F-1身份出境,你的I94上的记录也是F1身份。那么你是可以回国的。
第二种情况:已经毕业,却还没有收到EAD
在这个时候出境的话,很大可能无法再入境,尤其是当OPT申请结果尚未确定或是被Denied了,需在境外等待直到拿到EAD后才可入境。
所以说,这种情况是不建议回国的。因为成功重新入境需要提供EAD,新的I20,有效的护照和Visa Stamp,以及工作的Offer。
http://uscis.gov明确表示在毕业后60天的Grace Period中是不可以离境的,除非OPT申请被Approved了并且在Pending状态中。但同时有另一个声明指出一旦你的OPT被Approve了后,你将需要手持EAD卡重新入境(也就是说大家要先拿到EAD才能出境)。
如果非要在这阶段出境,大家也许可以携带USCIS的I-797c Notice of Action Receipt,这个会证明你的OPT被Approve了。
第三种情况:取得EDA之后
这个时候是可以出境的。但是重新入境需要提供EAD,新的I20,有效的护照和Visa Stamp,以及最好有工作的Offer,并且要证明自己真的是回来工作的。OPT有90天的Unemployment的“失业时间”,出境的时间也算是“失业时间”。所以,若要出行,大家要自己提前规划好。
回国需要准备什么材料?
1. DS-160确认页
2. OPT阶段仍然属于学生身份,所以仍然是申请F1签证
3. 签证费收据(两联都要带)
4. 护照
5. 附有学校国际学生办公室旅游签字的新i-20
(OPT开始后会有一个新的i-20表,离开美国之前要去学校的国际学生办公室签一个旅行签字)
6. 成绩单
7. 毕业证书
8. 个人简历
9. 单位证明信
(这个信是除了护照和i-20以外最重要的材料,如果还没开始工作但是有正式的Offer Letter的就拿正式的Offer Letter,像我这种做兼职没有正式Offer Letter的就从单位要了一个在职证明信,信里面描述了我的工作性质,工资待遇,就职时间。还强调了单位知道我回国的计划并且等着我回美国后继续回去工作。)